當沖降稅實施日期出爐,預定26日總統公布,28日實施。 本報系資料庫
當沖降稅實施日期出爐,預定26日(下周三)總統公布,28日實施。但就在降稅上路前,券商公會驚覺,自己竟然不在降稅之列。
立法院三讀通過的當沖降稅版本,僅限於受託買賣,不包括自營商操作。
券商公會昨(20)日表示,當初券商公會送給行政院及立法院的當沖降稅建議版本,對象包括證券商自營操作,但三讀版本只有受託買賣部分。
三讀通過的證券交易稅條例第2條之1,條文如下:於本條文生效日起一年內,同一證券商「受託買賣」之同一帳戶於同一營業日線款買進與現券賣出同種類同數量之上市或上櫃股票,於出賣時,按每次成交價格依千分之1.5稅率課徵證券交易稅,不適用第2條第1款規定。
該怎麼辦呢?有業者認為,這使政府想要用當沖降稅增加成交量的美意,效果打折再打折。但也有業者認為,自營商本就以波段操作為主,未納入降稅也沒什麼影響。由於券商看法不一,券商公會尚未整合出統一的訴求。
資深證券自營主管表示,當沖降稅未納入自營商,且侷限現股買賣,使政府想要用當沖降稅增加成交量的意圖,效果大打折扣。一旦僅限於受託買賣才可當沖降稅,自營商就被排除在外,這樣的規定缺乏股票交易實務經驗,不僅對自營商不公平,也減低自營商當沖交易意願。
群益金鼎證券總經理趙永飛對此直言不在乎。他表示,原則上,自營商不是從事長期投資,也不是短期投資,而是波段操作,因此不太有必要當沖,他也不會同意公司自營部門常當沖。
財部:一年後檢討
部分券商對於當沖降稅未包括自營商表達不滿,財政部官員昨(20)日表示,當沖降稅為期一年,一年後檢討,券商可以在檢討時提出建議。
官員表示,修法條文是依行政院版三讀通過,券商有異見,應在修法過程中提出。財政部並不準備三讀之後立即再提修法版本,短時間內再度修正條文難度也相對高。
當沖降稅法條在擬定時,已會過金管會,官員表示,當時也有意見認為,當沖減稅目的是要刺激整體市場,並非鼓勵自營商自己玩,希望帶動整體市場的交易量。所以,在政院版修正條文就沒有納入自營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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