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三年前針對美國13起反傾銷的起訴,如今被判勝訴。世界貿易組織(WTO)19日公布爭端解決機構的專家組審查報告,支持大陸主要訴訟請求,裁定美國13項反傾銷措施違反世貿規則。
華爾街見聞報導,報告認定,在目標傾銷(針對特定類型產品傾銷認定和傾銷幅度計算)、分別稅率(歧視性的拒絕給予中國出口企業分別稅率)等做法方面,美國對中國發起的反傾銷措施違反世貿規則。
商務部官網刊出商務部條約法律司負責人回應指出,中方對WTO的上述報告裁定表示歡迎。該負責人指出,本案涉及機電、輕工、五礦等多個產業,年出口金額約84億美元,涉及中方重大貿易利益。
反傾銷訴訟始於2013年12月3日,涉案產品有油井管、鋁擠壓材、金剛石鋸片等的工業品,也有太陽能電池(板)等新能源產品,還有暖水蝦等農產品。
大陸正式起訴後,新華社報導,商務部條約法律司副司長楊國華稱,對這些訴訟的案件「有勝算的把握」。
每日經濟新聞援引接近商務部人士介紹,自2008年起,美商務部在針對大陸產品的反傾銷調查和復審中,逐漸頻繁採用「目標傾銷方法」認定傾銷幅度,徵收高額反傾銷稅,「把本來沒有傾銷的認定為傾銷,把本來僅有小幅傾銷的認定為大幅傾銷,嚴重侵害了大陸企業的合法權益。」
不過,中美貿易的爭端還在繼續。美國貿易代表弗羅曼13日宣布,美國政府已提請WTO爭端解決機構設立專家組,審查大陸對銻、鉻、鈷、銅、石墨、銦、鉛、氧化鎂、滑石、鉭和錫等11種原材料的出口限制措施,包括出口關稅和出口配額。
李淳:我光電業利多
中華經濟研究院WTO及RTA中心副執行長李淳昨(20)日分析,台灣的太陽能光電業者被歐美認定與大陸的太陽能光電業者屬上下游關係,因此在對大陸課反傾銷稅時,連帶也對台灣相關業者課稅,這項消息對台灣的太陽能光電業者而言是大利多。
大陸三年前向世界貿易組織(WTO)申訴,認為美國對大陸課徵反傾銷稅,是違反WTO規定,19日WTO支持大陸訴訟請求,裁定美國的確違反世貿組織規範。
李淳解讀,WTO的裁定認為,美國商務部在反傾銷調查和裁定時,採用了美國自己的計算方法,認定大陸的產品的確是反傾銷,向大陸徵收不合理的傾銷稅率,是美方課徵的關稅「不符合」WTO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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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出處/聯合財經網 http://money.udn.com/money/story/5603/2037872